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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生育管理须知
一、新婚登记
(一)代理人员登记前必须先到东营人才市场计生办审核有关材料,经审查,符合条件的由人事代理窗口开具结婚介绍信,然后持结婚介绍信和身份证到东城辽河路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,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;
(二)结婚登记30日内持结婚证、双方户籍证明、双方身份证及夫妻照一张到人才市场计生办上报新婚;
(三)代理人员必须及时将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、家庭住址等情况告知东营人才市场。
二、小孩出生上报
符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东营人才市场计生办政策并领取了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的已婚育龄妇女,按以下程序办理:
(一)必须及时将经情、孕情上报东营人才市场计生办;
(二)女方生育小孩后,必须当月持《计划生育服务手册》将小孩出生日期、性别、是否顺产、所在医院等情况告之知人才市场计生办,由人才市场当月为其办理小孩出生上报手续。
三、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
1、计划生育关系纳入人才市场的已婚育龄妇女,必须服从人才市场的组织安排,必须持本人身份证,每年按时到东城计生办指定机构参加健康查体。
2、查体期间不在本地的,过后应主动联系人才市场补查体。
3、在外地打工人员,持本人身份证到工作所在地计生服务站查体,并将查体结果寄回人才市场,由人才市场上报东城计生办。
四、计划生育关系迁出
拟转出人员到人才市场领取《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》,送交拟接收计划生育关系接收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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